各区(市)县、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印发<大连市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(试行)>的通知》(大科创发〔2018〕66号)和《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大连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大科创业发〔2019〕77号)的具体要求,经各单位自主申报、区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、专家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,东寰财税空间等13家机构备案为2019年度大连市众创空间,现予以公布。
望备案为大连市众创空间的机构继续努力,发挥自身优势,带动区域科技创新创业,为大连的创新驱动发展和双创事业进步发挥更大作用。